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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牟利機構及社福
機構
主要服務
5大範疇政府資助
企業融資顧問
創新生活基金 FBL
創科生活基金目的是資助令市民生活更方便、舒適及安全,或照顧特殊社群需要的創新及科技項目。基金獲撥款港幣五億元,由2017-18年度起開始運作,預期為五年。評審準則包括項目為目標群組帶來的益處、創新及科技含量、可行性及可持續性等。
社企發展
創新及科技含量
社會受惠
資助上限為項目合資格總開支的90%
申請資格
合資格申請機構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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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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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機構,政府政策局/部門、行政會議及立法會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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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團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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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組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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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社會服務機構
項目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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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必須能令市民大眾或特殊社群受惠,並配合政府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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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必須為創新應用科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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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資助不同項目主題,例如有關日常生活、教育、環境、健康、安全、交通等,令社會受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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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成果可以是不同形式,包括流動應用程式、產品、裝置、設備、工具、服務、軟件,或具充分理由的其他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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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成果必須於12個月內完成開發及推出,並於推出後最少連續營運兩年(屬一次性的項目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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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獲批項目可獲得資助上限為項目合資格總開支的90%或港幣5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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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在資助期內不牟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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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必須主要在香港境內開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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