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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牟利機構及社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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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大範疇政府資助

企業融資顧問

創新生活基金 FBL

創科生活基金目的是資助令市民生活更方便、舒適及安全,或照顧特殊社群需要的創新及科技項目。基金獲撥款港幣五億元,由2017-18年度起開始運作,預期為五年。評審準則包括項目為目標群組帶來的益處、創新及科技含量、可行性及可持續性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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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社企發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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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及科技含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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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受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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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助上限為項目合資格總開支的90%

更多涵蓋創新生活基金FBL計劃詳情可瀏覽 創新及科技局 諮詢我們

​申請資格

合資格申請機構包括:

  • 接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

  • 公共機構,政府政策局/部門、行政會議及立法會除外

  • 專業團體

  • 工商組織

  • 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社會服務機構

項目要求:

  • 項目必須能令市民大眾或特殊社群受惠,並配合政府政策

  • 項目必須為創新應用科技

  • 基金資助不同項目主題,例如有關日常生活、教育、環境、健康、安全、交通等,令社會受惠

  • 項目成果可以是不同形式,包括流動應用程式、產品、裝置、設備、工具、服務、軟件,或具充分理由的其他形式

  • 項目成果必須於12個月內完成開發及推出,並於推出後最少連續營運兩年(屬一次性的項目除外)

  • 每個獲批項目可獲得資助上限為項目合資格總開支的90%或港幣500萬元

  • 項目在資助期內不牟利

  • 項目必須主要在香港境內開發

Image by Dylan Gilli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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