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小企業 | 資訊科技解決方案
主要服務
5大範疇政府資助
企業融資顧問
科技券計劃 (TVP)
科技券會以政府出$3,受助人出$1的比例,
向每名合資格申請者提供最多60萬港元資助。
申請者必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准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一的資金。
每名合資格申請者最多可獲批六個項目,累計資助上限為60萬港元。
申請者不得同時進行多於一個科技券項目。
不得接受其他本地公共資助來源的資助。
網絡安全方案
電子商務系統
電子預約系統
文件管理及流動存取系統
更多涵蓋科技券資助計劃方案詳情可瀏覽科技券- 創新及科技基金 -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Fund 或 諮詢我們
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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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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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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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,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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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0年8月14日起,創新科技署放寬了在「科技券」下關於相關機構的限制。相關機構(即以不同法人機構成立但由相同人士分別持有30%或以上擁有權的企業/機構)將不再被視為同一機構以計算在「科技券」下的累計資助總額。
資助範圍
科技顧問服務-申請者可委聘科技顧問就其申請項目提供外部顧問服務。在提出申請時,有關顧問必須為本地組織或科研機構,或已根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在香港登記的公司/機構。
購買、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現成設備/硬件、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。
一般而言,這些設備/硬件/軟件/服務或方案的成本,不應超逾項目成本的50%。
購買、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訂製設備/硬件、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。
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的各項一般營運成本不會獲科技券計劃資助
(a) 樓宇租金;
(b) 員工薪金及其他相關開支,包括但不限於強制性公積金供款、約滿 酬金、周年薪酬調整、一般附帶福利(例如醫療),以及津貼(例如房屋、交通、逾時工作津貼)、一般培訓及發展;
(c) 日常營運所需的一般辦公室設備/硬件、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6;
(d) 現有及新購置設備的維修保養、保用及保險;
(e) 非與科技相關的專業服務費;
(f) 市場及品牌推廣費用;
(g) 交通和住宿;
(h) 融資支出(例如支付貸款利息);以及
(i) 行政費用。
案例分享
成功案例1是傢具店負責人,公司使用科技券建立售賣系統管理訂單及庫存,令訂單流程自動化,減省人手及錯誤機會,增加營運效率。
成功案例2是派對場地公司,公司透過科技券安裝銷售點系統 (Point-of-sales, POS),連接企業資源管理系統 (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, ERP system),同時可進行客戶關係管理 (Customer Relations Management, CRM),提升營運效益及收入,增強公司競爭力。